上海戏剧学院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与文旅部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建校76年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至善至美”的人才培养理念和“出人才、出作品、出思想、出模式”的办学方针,以打造“平台型大学”为依托,致力于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高等艺术院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面向海内外招聘教学科研(专任教师)岗位8人、行政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3人,详情请见上海戏剧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newzp.sta.edu.cn)招聘公告。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5.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6.应聘教学科研(专任教师)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聘行政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7.对于应聘者中专业能力突出,获得过重大奖项(荣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声誉者,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须登陆我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newzp.sta.edu.cn),根据网站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
教学科研(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常年有效,招满即止;
行政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3.资格审查
上海戏剧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需按照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佐证。
4.面试与考核
上海戏剧学院组织面试与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并确定拟录用人员。
5.考察
上海戏剧学院组织拟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及诚信记录等。
6.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入职前的全面体检,体检报告交由我校医务室登记审核。
7.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8.聘用
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上海戏剧学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学校将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事业编制内录用有关规定及最新政策,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3.按照上级要求,外省市社会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联系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上海戏剧学院人事处
2022年07月07日
岗位名称及要求
教学科研(专任教师)岗位 | |||
序号 | 用人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要求 |
1 | 表演系 (含音乐剧中心) | 形体专业教师 | 1.具有舞蹈、戏曲或身体训练相关专业背景; 2.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 3.具有高校教学或院团专业实践经历者优先。 |
2 | 戏剧文学系 | 话剧史论专业教师 | 1.具有中国话剧相关专业背景,专业基础扎实; 2.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
3 | 舞台美术系 | 舞台设计(舞台绘景)专业教师 | 1.具有舞台绘景能力及舞台美术综合专业背景; 2.具有较丰富的舞台设计及绘景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扎实的理论研究能力; 4.熟练运用相关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 |
4 | 舞台灯光设计 专业教师 | 1.具有舞台灯光设计及舞台美术综合专业背景; 2.具有舞台灯光设计专业教学和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扎实的理论研究能力; 4.具有相关科研成果者优先。 | |
5 | 舞蹈学院 | 国标舞表演 专业教师 | 1.具有国标舞(拉丁舞方向)专业背景; 2.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科研能力; 3.具有高校相关教学工作经历者、教学类竞赛工作经历者优先。 |
6 | 芭蕾舞表演 专业教师 | 1.具有芭蕾舞专业背景; 2.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科研能力; 3.具有高校相关教学工作经历者、教学类竞赛工作经历者优先。 | |
7 | 创意学院 | 动画 专业教师 | 1.具有较为丰富的动画创作实践经验; 2.具有高校相关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政课专业教师 | 1.中共党员,具有中国近现代史相关专业背景; 2.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具有高校相关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
行政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 |||
序号 | 用人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要求 |
1 |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 学生思政管理 |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善于团队合作; 3.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良好的组织沟通能力; 4.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
2 | 舞蹈学院 | 青年舞团演员 | 1.具有扎实的舞蹈专业能力,具有舞台表演经验及艺术修养; 2.服从学校安排参加排练、演出,完成各项演出任务。 |
3 | 钢琴伴奏 | 1.具有钢琴专业背景; 2.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科研能力; 3.具有高校相关教学工作经历者、钢琴演奏竞赛工作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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