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公务员局、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24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2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24年6月12日10:00以后登录“招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调剂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五)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安排在面试当天,在市高院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法院在院内指定场地组织测试。
(六)面试安排。面试通知将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及“雇员人才”公众号发布,同时面试通知短信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考生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学历验证证明等材料。
学历验证证明包括:(1)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取方式详见《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3)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在公示环节前提供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本次考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首轮招聘结束后,招聘法院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发生空缺的岗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顺序依次按程序递补。
五、公示和人员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汉字速录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对应的法院辅助文员岗位工作,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辅助文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六、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2024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和《2024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32511357、32511369、32511529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4745807
监督电话:6433377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招聘公告
招考公告
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简章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