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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简章 | |||||||||||||||||
主管单位 | 用人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岗位 等级 |
岗位 职责 |
招聘 人数 |
招聘对象 | 最低工作年限 | 政治面貌 | 年龄上限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户籍要求 | 面试比例 | 专业要求 | 其它条件 | 备注 |
上海市 |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 | 护士(业务管理) | 专技岗位 | 专技中级 | 负责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落实护理质量考核工作,做好护理人员的管理、带教工作 | 3 | 非应届毕业生 | 三年 | 不限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1:5 | 护理 专业 |
需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具有一年及以上护理管理、培训带教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