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岗位要求 |
工作人员 |
2 |
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吃苦耐劳,贯彻执行能力较强,专业不限,法学、公共管理等专业优先考虑。 |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热爱基层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岗位相关基层工作经历的予以优先考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8月20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
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五楼519办公室(沈家门街道北安路255号)。
3、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同时需提供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1张,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形式为面试。统一命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分配。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按照人员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五)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5-6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80-301714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沈家门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