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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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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是集质量与标准化科研、应用和服务于一体的公益性科研机构,直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和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职数共10个(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同时满足共性条件和岗位条件,方可报名。

 

  1. 共性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协作和开拓精神;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7)工作年限以缴纳社保时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

 

  (8)外省市户籍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人员可不受居住证满1年的限制;

 

  (9)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10)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2. 岗位条件(见下表)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

 

  (1)被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资格审查(至少包括初审、阶段审查和复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

 

  院对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程序的应聘人员发放电子邮件通知。未进入下一程序的,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一)报名

 

  1. 每位应聘人员只限填报一个岗位,将以下材料全部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夹后投递招聘邮箱,招聘邮箱地址:zhaopin@cnsis.org.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材料注明具体名称。

 

  (1)《应聘岗位申请表》(见附件,需提供申请表word版本、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

 

  (2)身份证(正反两面)、上海市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等电子版;

 

  (3)学历证明、外语证明、职称证明、其他资格证明等电子版;

 

  (4)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招退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电子版;

 

  (5)科研项目、科技报告等电子版;

 

  (6)所著文章、作品、新媒体推送等电子版;

 

  (7)应届毕业生提供材料(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论文、项目课题等)电子版;

 

  (8)其他相关材料(如学校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电子版。

 

  2.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依据公布的岗位说明和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同时仔细阅读承诺,并对提交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非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执行。

 

  3.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止。

 

  (二)初审

 

  1. 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 未进行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初审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3.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包括质量与标准化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外语以及综合应用能力等。

 

  2. 笔试时,应聘人员需对《应聘岗位申请表》中的“承诺”进行书面签名确认。

 

  3.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笔试的平均分数。

 

  4. 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阶段审查程序。

 

  (四)阶段审查

 

  1. 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原件材料参加,配合开展报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的阶段审查。

 

  2. 必要时,院可对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3. 阶段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职数1:3比例,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1.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2.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相加计算总成绩。

 

  3.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进入体检程序。

 

  (六)身体检查

 

  1.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以医疗机构出具报告为准。

 

  2.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1.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资格审查的复审。

 

  2. 考察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公示程序。

 

  (八)其他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放弃应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九)拟聘用人员的公示和确定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报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4045163

 

  监督电话:021-54046289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6:30

 

  附件:应聘岗位申请表.doc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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