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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及招聘岗位
报名者须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经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023年8月15日至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长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县就业创业服务大厅19号窗口)或长宁县竹都人力资源公司(竹海丽景售房部4楼)。
1.个人简历1份;
2.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属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31-787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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