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和《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漳政办发〔2019〕 8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漳县消防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7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为漳县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1、具有漳县城镇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3、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
4、退伍军人(初、高中毕业及以上);
5、男性,年龄为18至35周岁,符合国家征兵体检标准,身心健康,体形端正,身高不低于168cm;
6、计算机、通讯专业、持有b级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参加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报名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09:00至2019年10月20日18:00止。
2、报名地点:漳县武阳镇漳县消防大队二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择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填写《漳县2019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近期红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1、初审:个人提出申请,并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由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初审。
2、复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审合格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审。
(三)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实施,男性项目为: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原地跳高。
体能测试时间:10月21日上午9时至12时。测试地点:漳县体育馆操场。10月21日上午8时30分,报名合格人员在消防大队院内集合,统一前往体育馆进行体能测试。
(四)总成绩确定
考核成绩为体能测试各分项成绩,按照分数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五)体检
考核成绩排在前7名的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公示
通过漳县人民政府网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培训期计入合同年限)。
三、管理及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格遵守专职消防队员员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24小时驻勤,主要担负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执勤保卫等工作任务,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基本待遇:
(一)享受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高危职业津贴补助200元,原则上保证每月10天以上的假期(除重大活动或事项)。
(二)免费提供国家消防员同等食宿标准,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和被装,免费参加单位内部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体检。
(三)享受国家对于专职消防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任何培训班,请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漳县消防大队刘参谋(13830279535)
常女士(15193228582)
监督电话:定西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0932—5908394)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2—4861237)
附件: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表。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县消防大队
2019年10月12日
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表
一、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 |||||||||||
项目 |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
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
男性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或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1次增加1分,最高15分。 | |||||||||||
10米×4往返跑(秒) | 14″0 | 13″7 | 13″5 | 13″3 | 12″9 | 12″7 | 12″5 | 12″3 | 11″9 | 10″3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10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1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5.高原地区按照上述内地标准增加1秒。 | |||||||||||
1000米跑(分、秒) | 4′2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
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5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5.海拔2100-3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3秒,3100-4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4秒。 | |||||||||||
原地跳高(厘米) | 45 | 47 | 50 | 53 | 55 | 57 | 60 | 63 | 65 | 67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考生双脚站立靠墙,单手伸直标记中指最高触墙点(示指高度),双脚立定垂直跳起,以单手指尖触墙,测量示指高度与跳起触墙高度之间的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起高度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3厘米增加1分,最高15分。 | |||||||||||
备注 | 总成绩最高60分。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值的视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