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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规定,长宁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向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反映,举报者要署实名,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220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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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6月30日
原标题:长宁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www.shcn.gov.cn/col7455/20230630/1239239.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