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报名与笔试工作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和相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附件1《上海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搜索“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并进入应用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大小100KB以下)。请注意:不支持通过浏览器(网页端)报名,不支持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2.报名时间
2月14日起,报名人员可以登录应用维护个人报名信息模板,在正式报名时可以直接读取模板信息,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前完成基础信息填写和核对,以免影响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分为报名信息提交和笔试确认两个阶段,成功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并在笔试确认阶段选择“参加笔试”的人员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1)报名信息提交阶段
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2月17日10:00至2月2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岗位选择。报考人员可在报名信息提交阶段自行更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择的,视作报名不成功。
(2)笔试确认阶段
完成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人员,请在2025年2月24日10:00至2月26日12:00期间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
为科学合理利用好考试资源,避免公共资源浪费,请已提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务必按时登录系统,点击“笔试确认”按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参加笔试”或“放弃笔试”。笔试确认期间报考人员可自行更改确认状态,逾期不再接受更改。
所有完成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人员均须进行笔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确认阶段,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3.准考证下载
成功完成报名信息提交且在笔试确认阶段选择“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3月27日10:00至3月28日16: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上海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别是上传照片一定要按标准要求上传)。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两科考试。本次笔试试题采用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范围以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所有报考人员均使用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笔试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5年5月9日10:00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
5.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6.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一周后陆续开始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其他事宜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用人单位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栏或各区政府网站等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各类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上海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技术咨询电话:54644619
咨询时间:报名信息提交阶段和笔试确认阶段每天9时至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