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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关于调整<闵行区教育人才政策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闵教委〔2022〕33号)《关于印发<闵行区教育系统储备教师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闵教字〔2023〕166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我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25年第二批计划招聘教师872名(含储备教师)。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备注: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24〕309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一并向毕业证书落款为2024年、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留学生)开放。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关;
3.应聘英语学科教师,高中学段需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初中和小学学段需提供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具备一级及以上职称的英语教师除外);若无上述证书,高中学段需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100分及以上证明材料,初中和小学学段需提供雅思6分或托福95分及以上证明材料;
4.应聘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普通话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应聘幼儿园教师,非学前教育专业需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证书;
6.境外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二)具体要求
1.应届毕业生
(1)应聘高中教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优秀本科生须经招聘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核认定。
(2)应聘义务教育(含校外教育)、社区教育教师:
①上海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②非上海市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优秀本科生须经招聘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核认定。
(3)应聘幼儿园教师:
①上海市户籍:本市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外省市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②非上海市户籍:本市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外省市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外省市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优秀本科生须经招聘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核认定。
(4)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上海高校临时集体户口不视作上海市户籍。
2.在职教师(非本区在编教师、民办学校教师)
(1)上海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非上海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仅可应聘储备教师)
(1)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上海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3)非上海市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应聘幼儿园教师,须具备本市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外省市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5年3月14日,通过闵行区教育局官网和“闵行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见附件1)等。
(二)网上注册
3月14日-3月18日,电脑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https://xzfwzx.shmh.gov.cn/mhwsdt/mhzwdt/mhyjs/onething.html)注册账号,进入“闵行区一件事”首页,点击“闵行教师入职‘一件事’”填写基本信息,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报相关内容。
(三)岗位报名、材料审核及面试试教
3月19日-3月28日,应聘人员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审核应聘人员材料,并组织面试、试教等。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方式,3月24日-3月28日完成双向选择确认录用意向,招聘单位向区教育局上报拟录用人员材料。
(四)笔试及测试
通过上述流程的应聘人员需参加本区组织的学科专业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4月12日为学科专业笔试,4月21日-4月23日为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4月9日-4月11日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5月12日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结果。
5月19日-5月20日,笔试和测试成绩合格人员需参加本区组织的心理测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5月26日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结果。
(五)体检及考察
6月中旬,完成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通过闵行区教育局官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可列入录用人员范围,并根据相关要求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
四、关于“储备教师”
本次招聘设立“储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除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外,其他均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参加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和心理测试,成绩合格者可作为“储备教师”人选,储备期两年。储备满三学期及以上,且每学期考核均合格的储备教师,应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向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倾斜,高素质教育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须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审议。
(二)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特别优秀人才,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组建专家团队进行面试,通过后报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审议。入编一年后,可按区教育人才政策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三)应届毕业生入编后,可按区教育人才政策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四)应聘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失实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